【性侵女兒】稱因迷信教唆丈夫性侵兩女兒 母認非禮等罪囚3年官斥匪夷所思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02/15 14: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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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母親今於高等法院承認非禮等4罪,判監3年。(資料圖片)

42歲母親聲稱因迷信,為令兩名9至14歲的女兒身體健康及聽話,替女兒拍裸體片段,並讓第二任丈夫親吻女兒下體。母親為教導兩女兒性教育及如何性交,著兩姐妹觀看母親與丈夫性交過程等。直至12歲的幼女因𠝹手而向社工揭發事件,涉案母親今(15日)於高等法院承認非禮等4罪,判監3年。法官斥事件匪夷所思,認為被告須直接向女兒道歉令其釋懷,並著被告做好本份,好自為之。
 
被告現年42歲,承認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、兩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䙝行為及協助和教唆猥䙝侵犯另一人,事發於2017年3月3日及2019年4月22日,事主X當時9及12歲,Y則13至14歲。至於案中繼父則早前被裁定強姦Y等8罪成,押後至3月27日判刑。
 
代表律師求情指,被告因迷信及教育程度低才犯案,已獲得X原諒,並希望於庭上有傳媒在場下道歉。
 
法官坦言難以接受被告做法,「與老公性交俾兩個細路女睇,教點性交?為身體好?性教育定性快感,真係唔知,搞到細路女要𠝹手」。法官直言「兩個細路好慘,受埋啲咁創傷,但佢哋無得選擇,唔通唔要阿媽」。
 
法官判刑時指,被告作為現代女性,讀書至中二,並非無識之士,曾任售貨員及美容師,居然拍下女兒裸照,聲稱對其身體好,實在難以置信,不解為何這樣做。
 
法官指被告作為母親,不但沒有保護女兒,更令女兒被性侵及傷害。報告顯示X嚴重受創,因其自殘𠝹手而揭發事件,可見其受事件困擾,至今未能釋懷。法官指被告嚴重違反誠信,不但沒有保護女兒,甚至教導女兒觸摸丈夫性器官,並協助丈夫非禮女兒,就所有控罪判囚3年,基於被告已還押逾3年,故可即時釋放。
 
法官最後勸導被告「唔該你啦,就算尷尬都要做,要親口向女兒道歉,令佢哋釋懷」,法官強調「庭上講無用,要直接講」。
 

案情指,被告離婚後與雲南漢再婚,丈夫於被捕前取得單程證來港定居。
 
2019年11月,當時12歲的X因𠝹手而轉介學校社工跟進,X披露於同年4月至5月間某個晚上,她與被告及繼父同床而睡,其間遭被告按下及脫去內褲,繼父舔其下體及以下體觸摸,X感到驚恐而不敢作聲,事後告知胞姐Y。社工其後報警,揭發更多性侵事件。
 
警方於被告手機發現一段X裸體片段, X當時9歲。被告警誡下稱,離婚後變得迷信,遂拍下X裸照,相信可使X身體健康,並把照片傳送予神婆「睇相」後刪除。
 
及後被告稱要教兩姐妹性教育,包括如何懷孕或避孕和性交,分別兩次著兩姐妹到房間,觀看被告與繼父性交,其間被告更示範如何手淫及口交。被告又指兩姐妹對性好奇,著兩人觸碰繼父下體。
 
及至2019年4月,X與被告及繼父睡覺,突然感到有人伸手於衣服內觸摸其胸部,並有人掀起其衣服,被告按住X的小腿,脫去其褲子,再以雲南話說「快點」,繼父遂依從舔X下體。
 
被告於警方錄影會面時稱,從網上得悉,若想女兒身體健康及聽話,便要讓她的男人吻女兒下體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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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